本报北京12月23日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部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昨天在这里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该法的座谈会,与会者指出,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共和国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正式步入法制轨道,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在座谈会上讲话,要求充分认识制订和实施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重要意义,希望国务院各部门、各级政府要协调一致,结合实际情况落实法律实施的具体措施。
中宣部副部长高俊良,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王湛也就学习宣传贯彻实施通用语言文字法发表了意见。他们强调,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这部法律是全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一定要采取多种形式和切实的措施,是法律的基本精神和规范深入人心。